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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妻子出气失手捅死女工友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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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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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生效判决。因妻子与女工友在工作中发生矛盾,广西男子冯某贤找了几名老乡到工厂索要医药费,双方由此发生斗殴。争执中,被砖块砸伤的冯某贤将对方一名青年捅伤致死。冯某贤的行为未被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他一审被判刑13年。 ■帮妻子出气,他争执中捅死对方儿子 冯某贤是广西人,和妻子阿芬在三角镇打工。2015年9月26日下午5点,阿芬在上班期间与云南籍女工友阿连因工作发生矛盾。阿连一气之下,挥拳朝阿芬打去。后来,五金厂厂长让双方回去,但纠纷并未就此结束。 回家后,阿芬对丈夫冯某贤说自己的右脸被厂里的女工友阿连打肿了。冯某贤听后拿上弹簧刀,叫上在家吃饭的三个老乡,与妻子一起去找阿连索要医疗费。冯某贤一行人到了五金厂门口后,厂长提出让阿芬先去治疗,再拿医药费回来处理。 正当冯某贤一行人准备离开时,碰上了来上班的阿连。阿芬马上冲上去抓住阿连的衣服并理论,两人相互扭打。冯某贤威胁阿连,如果不赔偿医药费就对她不利。阿连听后立即打电话给自己儿子阿军说有人要打她。 阿军在出租屋里叫上表弟赶到工厂,路上还捡了一块砖头。他刚到就想冲上去打阿芬,被拦后只好作罢,转而拿砖头朝冯某贤头部打了七八下。正当阿军准备离开时,冯某贤爬起来,从口袋掏出弹簧刀朝阿军肚子捅了一刀。阿军经抢救无效身亡。 ■不属于防卫过当,他一审获刑13年 案发后,冯某贤在现场向警方报案自首。去年12月,冯某贤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冯某贤的家属代他向阿军的家属支付赔偿款4万元。这起案件中,冯某贤先被对方用砖块砸了几下,他接下来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在庭审过程中,冯某贤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时我听到妻子被人打伤很生气,所以带刀具过去。当时我们去厂里是协商好的,准备走的时候,阿连就打电话叫儿子过来。” 市中院经审理查明,本案虽然是阿军先动手殴打冯某贤,但他在殴打之后已准备离开现场,冯某贤在不法侵害行为停止后才持刀捅刺对方,此时已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是为了报复对方。因此,冯某贤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过,阿军先持砖头击打冯某贤头部,他的这一行为对引发这起案件确实具有一定的过错。法院结合冯某贤自首等其他情节,一审对他判刑13年。宣判后,冯某贤表示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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