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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火灾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财产损失,还熄灭了邻里间的“心头火”。 2025年2月,某家电维修经营部门口突发大火,火势迅速蔓延,直接引燃了隔壁小区业主赵某停放在附近的小轿车。火灾过后,赵某的汽车被烧至报废,损失惨重。 经消防救援大队事故认定,此次火灾的“元凶”是维修经营部门口遮阳棚西北侧旧电器堆放处的电器线路故障。事故发生后,赵某多次与维修部经营者张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在责任划分、赔偿金额上分歧巨大,几番沟通都不欢而散。无奈之下,赵某将家电维修经营部、张某及小区物业公司一同诉至红旗区法院,要求赔偿车辆全部损失。 红旗区法院承办法官丁素花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追求“一判了之”。她深知,这起纠纷看似是财产之争,实则藏着某些情感隔阂,一旦判决不当,不仅心结难消,后续执行也会波折不断。 承办法官决定开展“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先从消防认定结果出发,清晰梳理起火原因、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依据,用通俗的语言向双方释法明理,让大家对法律规定心中有数;随后,承办法官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情谊为切入点,引导赵某理性看待损失,也让张某认识到自身防火疏忽带来的影响。 一番情理交融的沟通,慢慢融化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家电维修经营部及经营者张某向赵某支付车辆损害赔偿款3万余元,物业公司则永久免除赵某的停车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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