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给我们做工作,这笔拖了三年的钱,终于能要回来了!”原告在电话中向法官表示。近日,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南小王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3月,被告保定某公司负责人刘某以生意经营周转为由,先后向张某借款55万元,同时出具借条一份,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利息。起初刘某按时偿还利息,2023年11月起,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偿还欠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刘某拖欠的时间太长了,我要求他必须一次性还清全部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张某生气的表示。而刘某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但仍有还款意愿,只是短时间内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承办法官扭转思路,展开“背对背”调解,分头化解双方心结,一方面向刘某释法析理,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时间不还款将要面对的法律后果,引导其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将刘某及其公司的现实困境告知张某,希望能给刘某适当的宽限时间。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于2025年7月31日前分期偿还张某剩余欠款共计53万元,张某放弃了要求利息的主张,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下一步,博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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