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经常有身边的朋友资询打官司的事情,很多人都担忧打官司又贵又麻烦,特别是在知道对方没钱的情况下,更不愿意打官司。每次看到朋友有这种想法,笔者都非常着急。因为不愿意看到更多的人白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大家的担忧,笔者简要予以解答。 首先,打官司贵么?很多老百姓误以为打官司很贵,所以不敢到法院起诉。如果是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而如果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打官司仅需要缴纳诉讼费。那么诉讼费是多少呢?财产案件一般按照请求的金额收费,1万元以下只需50元,10万块钱是2300,50万是8800,逐步增高。情节简单的简易程序案件,还可以减半。如果胜诉的话,这些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打官司难么?其实打官司就这三步:立—审—执。第一步立案,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二步开庭,等待法院给您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按期提交详细的举证材料,按期去开庭,在开庭中,根据法官的引导,按照程序陈述您的观点;第三步执行,判决下来后如果对方不履行,拿着判决书再次去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没钱就没有必要起诉么?有必要。理由有三:一、时间一长,证据容易灭失;二、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以免诉讼时效到期产生败诉风险;三、起诉可以固定债权,打赢官司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没钱,不代表将来没钱,只要对方有钱,随时可以恢复执行。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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