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小飞一行到我院就量刑规范化试行情况调研,并召开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刑一庭庭长黄鸿德、刑二庭庭长欧悟一及第一、第二法院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康军副院长介绍了我市两级法院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对十五类罪名的量刑规范化适用情况,第一、第二法院分别就审判实践中适用量刑规范化的一些做法及遇到的问题作了汇报。会上,大家对量刑时适用起点刑的争议、量刑基准问题的困惑、具体个案适用量刑规范化后导致的量刑失衡、量刑规范对犯罪行为的重复评价以及在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中录入量刑规范化信息时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了热烈探讨。
陈小飞副庭长对我市两级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的各项数据在全省的排名进行了通报,认为我市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表示将对大家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后予以解决或向最高院汇报。陈小飞副庭长指出,适用量刑规范化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降低上诉率,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等具有重要意义,量刑规范化保证了程序公正,其程序意义甚至高于实体意义,量刑规范化要上升为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制度。
康军副院长要求两级法院对量刑规范化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大开展力度,今后对盗窃、故意伤害等十五类罪名做到一案一表,在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中也要完整录入量刑规范化的各项信息。
康军副院长介绍我市两级法院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对十五类罪名的量刑规范化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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