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至6日,省女法官协会召开广东省女法官协会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我院副院长李桂兰当选为省女法官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2012年,中山女法官协会在省女法官协会的悉心指导下,在中山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女法官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女法官在“宣传、建言、桥梁、服务”方面发挥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会上,省法院副院长谭玲作了重要讲话,对中山女法官协会所取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谭玲副院长指出,中山法院选派女法官分赴浦东干部学院、上海交大参加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专题研修班、广东法院领导高级研修班,还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举办中山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培训班,选派20名女法官参加培训,为女法官交流职业经验和学术成果、提升综合素质提供了新载体和新途径,中山中院女法官撰写的《中山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07-2011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范本。
我院副院长李桂兰,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侯江及执行局政委邱雪芬参加广东省女法官协会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
省法院副院长、省女法官协会会长谭玲与李桂兰副院长、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侯江、执行局政委邱雪芬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