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充分实现刑罚目的,2月1日,我院审监庭在市看守所召开减刑宣判大会,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华清及市检察院、看守所等领导出席了宣判大会。
会上,审监庭副庭长杨雪燕代表我院对市看守所提请减刑的35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给予张强等32名服刑人员十四天至一百八十天不等的减刑。其中,胡友兰等6名服刑人员减刑后的刑满日期均为2013年2月1日,当庭予以释放,回家与亲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宣判后,范华清副院长与服刑人员进行交谈,告诫通过这次减刑即将获得自由的服刑人员,出狱后要严格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新做人,决不能再犯新罪,并希望其他未提请减刑的人员要以这些人员为榜样,积极履行判决义务,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减刑。
会后,我院审监庭与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对减刑假释工作的各法律流程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推进我市减刑假释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2月1日,我院审监庭在市看守所召开减刑宣判大会
我院范华清副院长出席减刑宣判大会
我院审监庭副庭长杨雪燕代表我院对35名服刑人员宣读减刑宣判词
减刑人员签收送达回证
我院范华清副院长与服刑人员进行交谈
会后,我院审监庭与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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