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中山的意见》和《创建平安中山行动计划(2012——2022年)》,我院成立了中级法院创建平安中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4月23日下午,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创建平安中山领导小组组长康军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理等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创建平安中山行动计划》,特别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创建平安中山十大工程分工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最后,康军副院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领会创建平安中山的重要意义,树立开展创建平安中山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措施,将《创建平安中山十大工程分工方案》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加强协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全局的作用,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四是注重宣传,特别是注重宣传创建平安中山工作的亮点、先进经验做法以及社会效果。
4月23日下午,中级法院创建平安中山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康军副院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创建平安中山领导小组组长康军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理等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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