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工作,4月23日,中院办公室主任范景团率两级法院司法委托工作人员一行九人前往深圳、东莞中院就司法委托工作“取经求学”,共同探讨了对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对涉诉资产统一交易场所的确定和操作细则的制定、对外司法委托管理和协调工作体制等相关问题。
当天上午,深圳中院办公室主任蔡志满和负责司法委托工作的审管办副主任岳再兰与考察人员进行座谈。岳再兰副主任结合深圳实际情况介绍了该院委托评估、拍卖信息发布细则、协商选定中介机构制度以及司法委托拍卖改革的情况。之后双方围绕司法委托工作中遇到的共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随后,参观了深圳市资源拍卖中心及观摩了网上拍卖平台的演示。
下午,考察人员一行到东莞中院,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尹振宇热情接待,并会同办公室、研究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展开座谈。尹振宇主任对东莞两级法院司法委托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进行了介绍,自2008年以来,东莞法院逐步建立了统一的网络公开拍卖平台和统一规范的拍卖场所,实现委托拍卖信息公开透明和拍卖场所规范化管理,采取远程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的方式拍卖。目前,东莞全市法院司法拍卖已从传统的现场拍卖完成向现场网络同步拍卖模式的转变,相关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统一网络平台和统一交易场所的“东莞模式”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座谈会上,双方进行广泛的交流,尤其是学习东莞法院如何对涉诉资产统一交易场所、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以及拍卖竞价方式等方面创新经验。会后,还参观了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学习和借鉴兄弟法院的“亮点”和先进经验,为我市法院今后在司法委托工作中如何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拓宽了视野和开放了思维。
参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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