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和小许是表兄妹,两人从小感情深厚,彼此欣赏,长大了有了谈恋爱的想法。双方父母得知后赶紧劝阻:“你们是亲属,不能谈恋爱,更不能结婚,趁早放弃这个念头。”
请问:表兄妹能结婚吗?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官说法
不可以 。
本案中的小李和小许是表兄妹,两人的亲属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两人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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