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破产案件管理人帐户合作银行评选工作,现将合作银行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20-22日。共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反映内容应包括单位真实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新林,联系电话:0760-88880614,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6号。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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