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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整体拍卖方式成功处置某饲料厂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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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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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执行局以整体拍卖方式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中山盛田饲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山盛田公司)全部资产,在饲料行业内引起较大关注,中国水产网、中国畜牧人网,《中国水产》杂志、中山日报对此予以了报道。 中山盛田公司是我市以生产鱼虾饲料为主的外资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10年9月停业,该公司债权人为追偿债权陆续在多地法院起诉,其中最大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在我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2010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人反映饲料业是销售淡旺季非常明显的行业,如能赶在2011年春季拍卖将利于以较高价格变现。结合中山盛田公司的设备和厂房均是专用设备和专用厂房,且设备镶嵌厂房内,分割拍卖会严重减损价值的现状,我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采用整体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资产。但该处置方案面临很大阻碍,该公司房地产已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和浙江省洞头县法院先手查封且仍在诉讼过程中,导致我院暂无权处置。对此,执行局决定“分头并进”,一方面与先手查封法院及涉案债权人沟通联系,争取他们同意由我院统一处理包括房地产在内中山盛田公司的所有资产;另一方面为提高执行效率,不停止执行程序,即刻进入评估程序对中山盛田公司包括房地产、设备在内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创下立案不足一月即完成评估工作的记录。 方案确定后,该局着力克服资产种类多数量大造成清点耗时耗力、债权人众多造成送达手续繁杂、部分债权人对拍卖资产提出所有权要求阻碍执行等困难,促使该案于2月底顺利进入拍卖阶段。 拍卖前,为尽可能扩大影响,提高拍卖成功率,该局要求拍卖公司扩大公告范围,除在《中山日报》刊登外,还在《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并尽可能多与一些大型饲料企业联系。拍卖公司应要求又通过E-mail、传真等方式向全国20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发送了拍卖信息。 2011年3月15日,在拍卖会现场,包括全国最大饲料生产企业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全国最大虾鱼料生产企业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恒兴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竞拍。经过11轮激烈竞价,最终广东恒兴公司以5730万元拍得,目前拍卖资产已交付完毕。在交付时,广东恒兴公司一位负责人向案件承办人介绍,整体拍卖方式、拍卖时间赶在生产旺季来临之前及拍卖资产保全完整这三个因素直接促使他们愿意投资拍下中山盛田公司资产,这主要得益于法院依法、高效、灵活的执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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