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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在中山中院举行。活动上,中山大学法学院分别与中山中院、中山市律师协会签署涉外法治领域合作备忘录,并进行“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此次共建,旨在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山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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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携手,打造中山涉外法治建设新平台 近年来,中山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聚焦规则衔接、服务供给、人才支撑、纠纷化解,不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涉外涉港澳审判和涉外商事调解新模式,创新推出涉外法律服务团、涉外法律服务周等系列举措,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山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出席活动并讲话,他表示,此次合作既是高校智库、司法机关、法律服务行业优势互补的创新举措,也是中山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中山“十五五”良好开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希望三方集聚合力将该实践基地建设成为集教学、实训、实践于一体的实战型平台,立足中山涉外法治建设实践,借助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优秀教师团队和丰硕研究成果,推动中山涉外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建设世界级的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作出更大贡献。 中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中山法院立足“法治护航湾区”使命,持续优化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打造多元解纷品牌,去年审结相关案件2053件;同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湾区建设能力。随着大湾区建设推进,中山涉外司法需求上升,中山法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共建实践基地,将在破解审判难题、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涉外法治建设。 
▲中山大学法学院与中山中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梅成达表示,学院将依托优质的师资资源和专业优势,协同中山中院、中山律协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志强表示,中山市律协将全力引才留才育才,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激励律师精进专业,努力将实践基地建设成为中山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孵化器”、理论实践融合的“试验田”、服务大湾区建设的“智囊团”。 校院共建,打开涉外审判全方位合作格局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机制‘软联通’这一核心任务,全力提升涉外涉港澳审判质效。”中山中院民四庭庭长徐红妮介绍,通过组建专业化涉外审判团队、依法集中管辖全市涉外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并构建规范化域外法查明机制,中山法院不断夯实涉外审判基础。此外,中山法院创新打造“法侨共建”“香山融+”“法院+商会”“粤港澳同心桥”等一系列特色涉外法治品牌,创新运用境内外联动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大量跨境纠纷,切实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山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山中院借此次校院合作契机,将立足中山涉外审判实际需求,以“研审融合、协同赋能”为核心打开全方位合作格局。 一方面,创新建立“法院实务需求+法学院专业支撑”的域外法查明协作机制,由中大法学院为疑难涉外案件提供港澳法、英美法等域外法律适用的权威论证,提升审判精准度;另一方面,深化人才双向培养,依托中大法学院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学科优势,加大中山法院涉外审判人才的培养力度。 同时,设立涉外审判实习岗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实现学术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深度互通。双方还将联合攻关跨境数据合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等前沿课题,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类案裁判指引,共同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交流品牌,共同构建涉外法治服务新高地。 授牌仪式后,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亮教授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题开展同堂培训。中山公检法司、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侨联、广仲中山分会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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