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磨刀门水道,薄雾轻笼,江面如练。白鹭掠过红树林,渔船划破晨光,一江清水静静流淌,滋养着珠江口西岸的万千生灵与城市脉搏。它不仅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水源命脉,更是串联起江门、中山、珠海三地的生态廊道。 然而,非法排污、洗砂作业、侵占水域……一度让这条母亲河面临生态威胁。守护碧水蓝天,不仅需要行政之力,更离不开司法之盾。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携手迈出关键一步:双方签署《磨刀门水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建协议》,开启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新篇章,为这条生命之河系上坚实的“法治保险带”。 
一江碧水 关乎区域水安全 磨刀门水道北起江门市新会区,流经中山与江门、珠海斗门交界地带,全长33.53公里,是西江最主要的出海口,承担着广东多座城市的供水重任,对保障珠江三角洲区域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守护这条“生命之河”,既是生态所需,更是民生所系。 此次《协作机制》的签署,旨在推动形成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跨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提升流域内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协同性与专业性,实现生态保护“一盘棋”布局。 专业审判+严惩犯罪 守护碧水蓝天 自2024年1月起,市第一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资案件,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2024年以来,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0件,平均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2.8天;依法判处42人刑罚,判处罚金584.5万元,推动当事人退赃退赔228.15万元,裁判尺度更加统一,司法震慑力持续增强。 其中,符某贵等5人非法洗砂污染环境案被央视《今日说法》特别节目《守护珠江·清理河湖“四乱”》专题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对企图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创新机制 “河湖法官”守护绿水青山 2024年5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市河长办举行《“河湖长+河湖法官”工作协作机制共建协议》签约暨“中山法院河湖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合力守护中山江河安澜。通过协作机制,全市法官广泛参与河湖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审理、法律宣传等司法服务,共同推动河湖治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普法宣传常态化 共建绿色家园 在沙溪镇凤凰山森林公园,坐落着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修复治理示范基地。这里是中山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凤凰山非法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损害赔偿案的原案发地。2021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审判。在相关刑事、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沙溪镇党委、政府在各方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对受污染山林进行替代修复治理,建成了如今山清水秀的凤凰山森林公园。  
今日的凤凰山,经过法治与环保的双重建设,成为了中山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公园。往日垃圾成山、污水横流的景象早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郁郁葱葱的景致。基地全面展示中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绩,彰显中山法院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同时致力推动中山环境资源审判与环境修复治理衔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  
▲基地坐落在凤凰山森林公园西门。 生态保护,离不开全民参与。市第一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法官下村居”“绿美乡村”等系列活动,通过社区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普及法律条款,以案释法,提升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市第一人民法院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去年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法院在金钟湖水库公园通过巡回庭审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邀请水务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及青少年现场旁听。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开展生态法治专题授课,深入剖析污染行为的法律后果。活动通过人民法院报视频号、人民日报客户端、“视界”视频平台同步直播,吸引近17.3万网友在线观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此次《协作机制》的签署,是中山与珠海在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上的重要一步。中山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最严格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 一江清水,两岸共治 司法护航,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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