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根据2020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界定、行政案件范围、出庭数量要求、工作义务、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了研读及讨论。 与会各方达成了原则性的一致意见,形成了新的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纪要,为今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夯实了基础,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能力提供了保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诉讼应诉部门负责人、中院行政庭庭长陈薇及市第一法院行政庭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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