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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母女均获减刑


2010-02-04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2-04 第 549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综合报道 3日下午3点,陈水扁家庭成员被控伪证案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吴淑珍被判1年6个月,减刑为9个月,陈幸妤及丈夫赵建铭判刑6个月,减刑为3个月,陈敏熏被判刑8个月。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日依伪证罪判吴淑珍1年、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为6个月。全案上诉高院后并于去年11月24日首次开庭。而当日开庭不到30分钟,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4人都当庭认罪。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庭伪证案,亦曾于1月13日传讯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出庭,4人于庭中仍向合议庭请求免刑与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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