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4]案款外发公告1号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清单》 
▲附件请扫码下载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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