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粤20执62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AdidasAG)与被执行人廖振华、陈其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廖振华、陈其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AdidasAG)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其才,男,1976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大村村委会石庙仔村37号,公民身份号码441721197608133034。 被执行人:廖振华,男,1977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吉埠镇吉埠村朝阳组148号,公民身份号码362121197711106016。 执行依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20民初138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陈其才支付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万元;廖振华对上述赔偿中的5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中的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廖振华、陈其才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比例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悬赏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悬赏期限:自本院正式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 举报电话: 0760-88868265 联系人:任助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49号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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