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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院与六盘水中院签署司法碳汇合作实施协议


2026-09-03  【收藏本文

8月3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六盘水市举行司法碳汇合作实施协议签署仪式。中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与六盘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方程共同签署协议,推动两地法院碳汇司法协作迈入新阶段,为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全新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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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碳汇是司法机关引导环境资源案件责任人通过认购碳汇履行替代性修复义务的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协议约定,两地法院将聚焦跨区域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核心机制,深化司法碳汇实践交流与协作,在统一协作原则、共建协同平台、提升审判质效、培育典型案例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力,推动形成“生态保护—碳汇交易—民生改善”的良性联动格局,助力两地生态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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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仪式上,廖万春与杨方程分别围绕推动协议落地见效、深化拓展两地司法碳汇合作作交流发言。此次司法碳汇合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具体实践,也将为全国生态司法跨区域协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以本次签约为切入点,两地法院还将在环资审判理念更新、工作体系完善、专业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共同推动环资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广东与贵州自1996年建立对口协作关系,2021年迈入新一轮协作阶段。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签署司法碳汇跨省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实施协议的签订,既是落实两省司法合作共识、细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具体举措,也是中山与六盘水司法协作领域持续拓宽、合作内涵不断丰富的重要成果。

两地法院环资审判部门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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