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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年来,中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司法保护触角覆盖至妇女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及人格尊严等各个领域。通过创新保护令快速响应机制、精准审理财产纠纷及柔性化解执行难题,守护妇女权益,为身处困境的妇女群众撑起坚实法治保护伞。 快速响应延伸职能 为困境妇女筑起“安全岛”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一纸裁定’,更是‘护身符’。”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坚持“当日受理、当日审查、24小时内裁定”的快速响应机制,并推行“裁定+延伸调解+心理疏导”一体化模式。 在市第一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中,身患肿瘤晚期的申请人小金(化名)长期遭受丈夫小健(化名)的暴力威胁。承办法官在收到申请后,迅速固定证据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禁止被申请人实施暴力、骚扰跟踪及进入住所。在小健提出复议期间,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均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联合立案庭快速立案。仅用三天时间,便促成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小金在获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结束了不幸的婚姻关系。 针对恋爱期间遭遇“情感操控”及分手后持续被滋扰的年轻女子阿香(化名),法院同样展现了司法温情。面对被申请人小吴的疯狂纠缠,法官在依法发出保护令并驳回其复议申请后,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承办法官联动心理咨询师、社区民警开展“背对背”调解,深入剖析矛盾根源,疏导对立情绪。最终,小吴主动删除隐私信息,阿香撤回相关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市第一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欧贝贝介绍,自2010年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全国首例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拘留令以来,该院持续完善快速审查机制,开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2025年,全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94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1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率达60.79%。 刚柔并济精准施策 守护财产底线与人格尊严 在维护妇女人身安全的同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聚焦妇女财产权益受损及人格权执行难问题,通过精准裁判与柔性执行,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在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纠纷中,赵女士发现丈夫林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婚外异性孙某转账多达60笔。承办法官马世卿面对繁杂的资金流水,逐一核查梳理,查实林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19万元。法官指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赠与他人属无权处分,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孙某返还赵女士4.5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而在另一起涉及亲属间的名誉权执行案件中,承办法官梁丽华则采取了“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被执行人陈某因琐事在拥有200余人的同乡微信群内多次侮辱、诽谤申请执行人周女士(系其表姐妹)。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赔礼道歉义务。考虑到双方特殊的亲属关系,法官在依法冻结陈某银行账户以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陈某主动在群内发布道歉信并支付维权费用。 “我们高度重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相关犯罪,公正审理涉妇女权益民事案件。”市第二法院民一庭庭长马孟秋表示,法院联合公安、妇联等单位创建“菊城和·安”暖心驿站,构建“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法律调解”联动机制,为弱势妇女提供全方位帮扶;同时打造“法润民心”工作室,通过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强化女性自我保护意识。 从个案的公正审理到机制的联动保护,中山法院以实际行动织密妇女权益保障网。愿法治的微光汇聚成炬,照亮每一位女性的前行之路,守护她们心中的安宁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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