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多次骚扰、恐吓、甚至殴打,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关某以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关某不服提起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关某与罗某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某多次对罗某实施辱骂、恐吓、殴打等家暴行为。2021年12月8日晚上,关某对罗某实施家暴行为,致其尾椎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23年4月间,关某再次对罗某实施家暴行为,在此过程中殴打罗某致其右手环指骨折,构成轻微伤。 2023年7月,不堪忍受的罗某与关某协议离婚,约定位于火炬开发区的房产等归罗某所有。离婚后,关某未经罗某同意,于2023年9月3日拽拉未成年的女儿,用其指纹打开上述房产的房门,非法入侵罗某住宅,对躲在房间内的家庭教师钟某不断辱骂并砸门,直到有人报警后才离开。因关某与罗某离婚后,仍多次对罗某实施骚扰、威胁行为,罗某向市第一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年9月13日,市第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关某骚扰、跟踪、接触罗某;禁止关某进入罗某住所。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关某不但没有履行,还漠视法律权威,于2023年9月27日、10月24日、11月21日,先后三次到罗某住所门口,试图进入但未成功。2023年11月30日,关某再次到罗某住所门口。趁罗某开门之际,强行入侵房内,对罗某实施殴打,导致罗某头部等部位受伤,同时对罗某进行辱骂、恐吓,经鉴定,罗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接到报案后,关某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关某如实供述了非法侵入住宅和拒不执行裁定的主要罪行。关某无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市第一法院向社区进行调查后,同步将关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三年。 据悉,2022年8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今年3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的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法官表示,家暴是家庭之痛、社会之害。对家暴零容忍,是法律红线、文明底线,不容践踏。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都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一旦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施暴者一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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