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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2万元的游戏账号,出租2小时即因租客使用“外挂”,账号被游戏平台永久封禁,号主充值款打了水漂,这笔损失该由谁承担?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这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 2026年5月,胡某将其名下游戏账号,挂至某二手平台出租牟利。租客王某以6元租金租用该账号,因违规使用“透视外挂”,2小时内被游戏平台检测到并作出永久封禁处理。 胡某认为,该账号累计充值2万元,现已完全丧失使用价值,遂以财产损害为由,将租客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全部充值损失。 经审理查明,涉案账号确因违规使用“外挂”被官方封禁,胡某的虚拟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但胡某为获取租金,违反游戏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账号实名制及禁止出租牟利的规定,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此外,充值记录反映的是历史投入成本,并非虚拟财产的实际市场价值。 综合考虑账号已使用时长、游戏道具市场折价等因素,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租客王某当庭赔偿胡某7200元。 法官说法 一、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胡某的游戏账号内确有充值记录,属于其合法的虚拟财产。因王某的违规行为导致账号被永久封禁,胡某的财产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依法有权主张赔偿。但关键在于赔偿金额的认定。 二、账号价值认定须综合考量 部分玩家认为,游戏里充了多少钱,账号就值多少钱。在法律认定中,充值记录的金额仅代表用户投入的历史成本,而非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游戏内的消费往往包含沉没成本、服务溢价及概率性收益等,且虚拟物品在二手市场的交易价格通常低于官方充值价格。虚拟财产的实际价值,需结合游戏版本更新、二手市场交易价格、账号使用时长及用户已获得的娱乐体验等因素综合判断。 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并非基于胡某主张的充值金额全额计算,而是综合考虑了账号已使用时长、游戏道具市场折价等因素后达成的协议。 三、账号所有人违规出租,对损害发生负有责任 游戏平台服务协议中通常明确要求账号实行实名制,禁止违规出租、出借用于牟利,禁止使用破坏游戏公平性的“外挂”程序。本案中,胡某作为账号所有人,将账号挂至租号平台出租牟利,该行为本身即违反了其与游戏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约定。 账号出租意味着将账号的控制权暂时交予他人,其间可能产生租客违规使用、账号被封禁等风险,胡某对此应当有所预见。在此情况下,其仍然将账号出租,对损害的发生亦负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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