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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在一起探望权争议案件中,发出全市首份探望权自觉履行保证书。 一别两宽易,探望存分歧 3月27日晚上将近7点,夜幕降临,街灯初亮。市第一人民法院二楼“香山家和”调解室里,暖光融融。小丽与阿华以及双方的长辈握着手说道:“过去的事都不提了,不管怎样,以后大家还是一家人,还是小明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空气中满是和解的温情。 谁能想到,就在4个小时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小丽和阿华为了儿子小明的探望权行使方式以及时间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双方长辈也加入争论,现场一度剑拔弩张。 原来,小丽与阿华曾是一对夫妻,阿华因小丽不配合探望孩子等问题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小丽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沟通,阿华对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无异议,但双方对于婚生子小明的抚养及探望问题存在极大分歧。 “我看到爷爷和外公都过来了,能感受到爸爸妈妈以及双方长辈都非常重视小明,相信双方也都真心疼爱小明。”就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难以推进之际,承办法官欧贝贝的一句话,让调解工作迎来了转机。 “对对对!”双方长辈纷纷附和。承办法官及调解员趁热打铁,在详细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后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并结合双方意愿,为小明量身定制了一套兼顾亲情与权益的“个性化”抚养及探望方案。 从下午3点到晚上7时许,经过近4小时的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小明抚养权归妈妈,爸爸阿华拥有探视权,阿华自愿撤回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双方在法官和调解员见证下均自愿签订了探望权自觉履行保证书。 
一纸保证书,守护探望权 探望权的履行,长期以来都是审判执行实践中的难点。如何实现柔性化解、推动自觉履行,成为家事审判的重要课题。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创新推出了探望权自觉履行保证书,并将‘父母课堂’‘抚养须知’融入其中。”承办法官欧贝贝介绍道,在签署保证书前,法院会先向父母双方释明,离婚后,双方仍是子女的抚养权人和法定监护人、法院的调解或判决并非对子女行为的限制,探望权的实现效果仍有赖于探望权人与子女之间亲情的用心培养。同时,法院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的法律后果,耐心引导双方自愿签署保证书。 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法定权利,更是维系子女与父母亲情联结的核心纽带。据市第一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父母双方签署探望权自觉履行保证书,既以书面承诺约束双方履行义务,又从源头预防矛盾衍生,有助于降低未来因探望权执行引发新纠纷的风险,为保障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顺畅实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探索出一条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司法新路径。 下一步,中山法院将继续依托“香山家和”家事审判品牌,深耕家事审判改革,持续优化探望权履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柔性司法举措,以司法温情守护家庭和睦,以法治力量护航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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