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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3月6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两地法院坚持抓协作、促发展、开新局,共同在司法理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工作布局、科技手段、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方程作为代表签署协议。 
《协议》聚焦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点任务,以政治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司法改革、数字法院、人才培育、课题调研、法治宣传及制度保障等十大维度为主题,构建全方位协作体系,全力以高水平司法服务护航两地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两地法院将携手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珠江、乌江流域等重点水域及五桂山、古银杏之乡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生效判决委托或协助执行制度,共同破解生态修复难题;精准对接优化营商环境需求,在金融风险防范、知识产权审判及破产处置等领域实施“结对帮扶”,共享商事解纷成功经验;深度融合数字法院与人才培育,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互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经验,并建立审判专家联合培养与重大课题联合调研机制,实现从“单向输血”向“双向造血”转变。 杨方程表示,协议的签订为两地法院深化交流提供了良好契机,有助于双方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廖万春表示,中山与六盘水共饮珠江水、同是一家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逐项抓好协议落实,推动两地司法协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签约仪式后,两地法院就深化司法协作、以高水平司法服务护航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文盾校对——用科技,守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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