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与石岐街道办事处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石岐街道综治中心举行,标志着双方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上迈出重要一步,将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现场。记者
黄艺杰 摄 签约仪式上,双方正式签署《关于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的共建协议》,将坚持“镇街主导、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在已建立的中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机制基础上,依托石岐街道综治中心平台,探索开展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石岐街道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搭建起优势互补、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共建共治的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切实提升综治中心矛盾化解工作能力与水平,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的治理闭环。 根据协议,双方将从加强双向共融、开展诉调对接、强化前端化解、加强沟通联络、开展普法宣传等5个方面开展共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何频介绍,以往多数时候是法院和镇街综治中心各自进行普法、调解等工作,签署协议可以更好地整合双方力量,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前端化解。 “具体来说是发挥综治中心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纠纷的作用,将‘法官走出去’和‘社会力量引进来’相结合。”何频表示,一方面,法院将选派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下村居”活动,共同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及时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双方将建立“法官驻点指导+调解员驻庭协作双向派驻模式”,健全“多元解纷、法治引领”新机制。其中,法院定期派员入驻石岐街道综治中心,开展法官接访日活动,协助指导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综治中心选派人民调解员到法院驻点,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 
▲石岐街道综治中心接待到访市民。记者
黄艺杰 摄 同时,双方还将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将法律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地,也将通过数据共享、风险研判、合力解纷,探索“数智加持、效能叠加”的新生态,以“双向共治”为内核,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石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宝良表示,本次签署共建协议是“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石岐街道将以综治中心为载体,推动法院资源与街道力量深度融合。 近年来,石岐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成效不断取得新突破,群众信访量去年较前年同比下降82.7%。今年1月,石岐街道综治中心“搬了新家”,承载着“一站式解纷、全周期服务”的使命任务再出发,“希望通过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推动群众信访量再下降,将矛盾切实化解在基层”,何宝良表示,“有了法院的支持,我们可以从人民调解、法律支撑等层面开展矛盾化解相关工作,让群众更加满意、党委政府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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