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了来自案件当事人赠送的三面锦旗。 


中山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中山市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冻食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判令:冷冻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腾空并返还位于中山市西区中山一路“东侧第20幢第一、二、三层”的租赁物,并向集团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 因冷冻食品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集团公司向市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院依法终结执行。 后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市第一法院恢复执行。因该案执行难度大,市第一法院报请中院提级执行。 市中级法院提级执行后,迅速安排执行人员到现场,针对厂房搬迁、工人安置、冷冻食品公司经营发展等问题进行实地研判。经查看,因搬迁现场面积大,一百多名工人仍在正常工作并居住,涉及的机器设备规模大,执行过程中存在强制搬迁难度大、工人对抗情绪激烈的困难。 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冷冻食品公司表示,希望其诉求能得到认真解决,包括原和解协议的部分条款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以及新厂房租赁未落实、拆卸设备受限制、必要的临时使用场地不能及时开放等。 执行法官针对上述堵点难点问题,建立专门的微信聊天群以解决各方提出的诉求;针对原和解协议条款的约定,引导当事人合理修正;同时针对设备的拆卸难问题,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协助解决。 通过反复沟通协调,冷冻食品公司的态度从对抗到配合,从配合到主动。市中级法院在提级执行后一周内,冷冻食品公司即与集团公司再次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无条件腾退涉案租赁物。在市中级法院的督促下,冷冻食品公司于2024年10月底全部履行完腾退义务。 “案件终于在年前得到圆满处理,感谢中山法院的细致工作,让我们两家公司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案结事了!”集团公司向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赠来锦旗。 申请执行人珠海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某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商务公司负责人紧急电话联系执行法官,称张某某的银行账户现在有6万余元。 “法官,我们找到了张某某的财产线索,但存款很可能被转走! ”因为张某某银行账户的查封期限将于2025年1月3日届满,商务公司焦急的请求法院立即查询并扣划张某某的银行存款。 “时间紧迫,马上出发!”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纠纷,执行法官马上驱车到深圳张某某的开户银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成功扣划到银行存款64326.17元。 在法官的努力下,不久,商务公司与张某某就剩余债务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1月6日来到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结案并解除对张某某的全部执行措施。 同时,商务公司还向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赠送了锦旗,点赞法院的高效执行。 一面面鲜红的锦旗,一件件案件的圆满解决,是中山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大力推动执行和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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