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拟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为选拔优秀机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向社会进行招选,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协助两级法院调查核实拍卖财产现状、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 (二)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 (三)协助两级法院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 (四)展示、推广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样品等; (五)协助两级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交接手续等; (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已入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中山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拍卖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 (三)在中山市范围内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四)具有十年以上司法拍卖(传统拍卖或者网络司法拍卖)经验; (五)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及没有受到我院或相关当事人投诉; (六)能接受法院监督管理,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服务。 三、评选标准 (一)获中国拍卖行业评定的等级情况; (二)内部管理规范情况; (三)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拍卖师、评估师、会计师、律师等)配套情况; (四)有拍卖财产展示平台,能够提供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的拍卖财产展示功能,具备宣传与推广能力; (五)能够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六)具有文物拍卖许可证(第一、二、三类文物)优先。 四、选定程序 (一)向社会公告招选要求; (二)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向我院报名; (三)对报名的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四)公示经过初审的机构; (五)对通过初审的机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的机构; (六)公示所选定的机构。 五、服务费用 我院综合考虑中标机构的服务内容、同类型服务的价格,及参考其他法院的做法制定服务费用标准。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社会机构在2017年6月13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机构简介、优势、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 联系方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办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49号 联系人:黄毅斌0760-88868261 13823966600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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