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清明节前后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本院定于4月14日(时间一天)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城区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路)开展“涉法涉诉问题接访日”活动。届时,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江(主管立案信访、商事审判)、副院长康军(主管刑事审判、审判监督)前往第一人民法院与与该院院长罗嘉浩等开展接访。中院副院长林少棠(主管民事审判)、执行局长崔燕前往第二人民法院与该院院长黄深满等开展接访。有涉法涉诉信访诉求的当事人请于当日前往上述法院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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