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7408号
梁家星: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丽梅与被上诉人余绮珊、原审第三人梁家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张丽梅负担(已预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