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民再5号
陈益农:
本院受理胡思叶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李洪霞、潘元福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由黄岳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惠楠、杨剑心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陈琼,并定于2023年3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6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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