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民申42号
黄金梅、陈缘:
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与陈玉儒、陈立宇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民申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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