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申239号
徐猛: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申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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