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行终378号 谭显杰: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审第三人谭显杰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决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行终378号行政判决书。裁决要点:一、准许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本案上诉;二、准许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本案起诉;三、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粤2071行初1505号行政判决视为撤销。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均由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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