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再36号
中山市水乡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桂铭: 本院受理朱安琪、胡红桥、许俪华、黄幼青与凌广民及你和陈柏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由李勇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黄岳文、杨剑心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曾倩,并定于2022年10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6号)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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