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6818号
余丕富:
本院受理上诉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顺德支公司与黄嘉琪、佛山市驰辉物流有限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68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顺德支公司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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