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991号 胡雪、岳强、杨冬祥、张松柏: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渝鑫包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杨玉梅、中山市祥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按上诉人中山市渝鑫包装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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