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733号
圣鑫(珠海)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爱车伴侣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爱车伴侣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陈永全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7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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