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8298号
许平、珠海广昇房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浩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伟航与你们及张志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82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林伟航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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