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6619号
中山市灯之家灯饰有限公司、周绍坤、周绍石: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健敏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6619号民事裁定。裁定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民初14129号民事判决;二、准许上诉人黄健敏撤回上诉;三、准许上诉人黄健敏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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