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84号
余仕仪: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芷婧与中山市南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吴润荣、蔡志坚、郑志辉、马文兴、马文伟及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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