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86号 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聚天然(中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臻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们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二、解除中山市臻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四份《油卡充值协议》[编号分别为RD02000010214、RD02000010215、RD02000010216、RD02000010218];三、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中山市臻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油卡充值本金130000元及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9年4月1日起计至同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计至清偿之日);四、驳回中山市臻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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