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6982号 陈健仁: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麦润棠、原审被告益华控股有限公司、梁军伦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69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梁军伦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698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麦润堂撤回对梁军伦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6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第五项;三、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益华控股有限公司赔偿麦润棠律师费损失60050元;四、驳回麦润堂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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