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544号 唐毅、佛山市南海区顺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庄分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顺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与吴桥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唐毅、佛山市南海区顺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庄分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顺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55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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