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初268号
杨红程、李志华、余远良、黄江勇、胡金荣、中山市明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乐邦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诉你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3日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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