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138号 蒋华徕:
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莞市万佳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火炬开发区陈兵辉猪肉档、原审被告蒋华徕、原审第三人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5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42元,由上诉人东莞市万佳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上诉人东莞市万佳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预交,本院不予退回。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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