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2295号
华步正:
本院受理上诉人欧海冰与被上诉人你、诸旋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2295号民事裁定。裁定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1630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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