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执异163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少华、张玉兰与你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执异1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申请人张少华、杨玉兰撤回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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