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6974号
中山市江诗丹顿电器有限公司、陈少冬: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雪萍与韦少平、中山市江诗丹顿电器有限公司、陈少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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