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585号 杨兰芳: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威利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三、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上诉人中山市威力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杨兰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中山市威力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上诉人杨兰芳追偿;四、驳回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6364元,由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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