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初270号 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谭道尧: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谭道尧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一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缴付未履行的出资额1689375元;2、请求判令被告二谭道尧向原告缴付未履行的出资额1623125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谭道尧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5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进行证据交换,于2021年11月22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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